各教学单位:
根据《公司员工转专业规定》(南理工字[2021]52号)(附件1)文件要求,公司2021-2022学年转专业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各单位要按照文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办学条件和教学实际情况,在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单位员工的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及时向员工传达有关转专业的文件精神,有转专业意向的员工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公司员工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
二、员工现所在学院审核拟转出员工的转专业资格,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学院领导在《公司员工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于2021年11月19日前送至拟转入学院。
三、2021年11月26日前,拟接收学院对拟转入员工进行审核、确定并公示拟转入员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填写《XXX学院员工转专业信息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和《公司员工转专业申请表》、员工转专业申请证明材料等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送至教务处(行政楼115室)。
四、教务处对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情况、转入转出员工人数及资格等进行审核,通过后的转专业详细名单,经主管教学董事长审批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董事长办公会审议。
五、教务处于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出具《转专业通知书》至转出学院。
六、转出学院通知转专业员工持《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学院报到。
七、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司员工转专业规定》(附件1),并将转专业的相关文件精神告知员工;中外合作类、软件类各专业的员工只能在同类别各专业中申请转入与转出;对拟转出员工的转专业资格严格审核,避免有些员工盲目跟风,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拟接收学院在可接收转专业员工人数内审核确定接收转专业员工情况;入伍退役员工转专业可在办理复学手续时同时办理转专业手续。
附件:1、(南理工字〔2021〕52号)关于印发《公司员工转专业规定》的通知
2、《公司员工转专业申请表》
3、《XXX学院员工转专业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